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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简介及专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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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4-18 16:50:2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院简介:
    法学院正式成立于1997年,其前身法律系始建于1983年。法学院现有法学、社会工作2个本科专业。深圳大学于1998年获得国际法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经教育部批准,现为法学一级硕士点授权单位;设有国际法学、经济法学、刑法学、宪法行政法学等4个法学硕士学位点;2007年获准招收在职法律硕士(J.M)和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2009年经教育部批准成为全国首批招收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的学校。学院现拥有全国重点研究基地“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6个校级研究所(中心);民法学、刑法学等4门校级精品课程。其中,法学专业是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国际法学科是广东省重点扶持学科。
    法学院对外交流与合作活跃。学院每年有外籍教师长期应聘执教,还定期派遣教师和学生出国(境)讲学、研究、访问或交换。学院与美国、德国、英国、澳大利亚、日本、韩国及台港澳等国家和地区的一些著名学府建立了交流与合作关系。另外,学院每年都有大批毕业生到港澳地区及美、英、法、德、澳、日等国知名学府继续深造和攻读博士、硕士学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现有教职工78人,其中专职教师66人,包括教授19人,副教授34人,外籍教师1人。高级职称教师占82%,青年教师全部具有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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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2-4-18 16:50:42 | 只看该作者
专业介绍:

    1.法学(广东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坚实的法学基础理论,系统掌握法学基本知识和基本原理,了解国内外法学理论发展及国内立法动态,具有较强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综合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有关法律知识和法律规定从事各类法律工作的专业人才。
    主要课程:法理学、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行政法学和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学、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中国法制史、国际公法学、国际私法学、国际经济法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在深圳市各级公检法系统、政府机关法务与公共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法务部门、律师事务所等机构进行为期12周的法律专业实习。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2.社会工作
    培养目标:培养具有基本社会工作理论和知识,熟练的社会工作技能和很强的社会工作实践能力,能在政府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社区和其他社会福利、服务和公益团体等机构从事社会政策研究、社会行政管理、社区发展与管理、社会服务、法律咨询和调解、心理咨询等工作的中、高级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社会学概论、西方社会学理论、社会调查研究方法、社会心理学、社会统计学、社会问题、社会工作概论、社会政策、社会福利与保障、犯罪社会学、法律社会学、心理咨询与治疗、社会工作价值与理念、个案工作、社区工作、青少年社会工作、老年社会工作、残疾人社会工作、学校社会工作、企业社会工作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在深圳、香港等地的社会工作机构进行为期16周的专业实习。
    授予学位: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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